天津师范大学第四届“国际高端人才论坛”诚邀全球英才踊跃加盟
时间:2019-10-17 10:43 | 信息来源:天津师范大学
论坛简介
为契合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秉承市委市政府“海纳百川、广聚英才”的人才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强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容才的雅量、用才的胆识、聚才的良方”集聚海内外各方面优秀人才。天津师范大学定于2019年12月27日至30日举办“第四届国际高端人才论坛”。论坛旨在为海内外卓越人才搭建学术交流平台,聚焦学术前沿、研究热点,通过学术报告、研讨会、洽谈会等方式展开交流,促进人才了解天津、了解天津师范大学,促进学科交叉与协同创新,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步伐。
学科领域
心理学:心理学相关专业方向及医学影像信息处理、认知神经科学、生物信息学(或人类基因组学)、实验心理学等研究领域。联系人:杨老师 022-23766140
政治学:政治学理论、比较政治、国际政治、党史党建、政府治理与公共政策、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等研究领域 等研究领域。联系人:侯老师 022-23766329
世界史:欧洲经济社会史、法国史、德国史、欧洲中世纪晚期近代早期史、欧洲文明史等研究领域。联系人:晏老师 022-23766060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哲学相关研究领域。联系人:云老师 022-23766131
教育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比较教育学等研究领域。联系人:王老师 022-23766040
中国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的实验语音学等研究领域。联系人:吴老师 022-23766062
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学生物学等研究领域。联系人:魏老师 022-23766515
物理学:物理学相关专业方向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含能源类)、天体物理等研究领域。联系人:王老师 022-23766503
地理学:地理学相关专业方向及地球科学、环境科学等研究领域。联系人:董老师 022-23766028
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化与分子生物学、遗传学、动物学、水生生物学、生态学等研究领域。联系人:刘老师 022-23766539
其他学科:新闻传播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法学、数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理论经济学、信息通信工程,以及相关交叉学科。联系人:葛老师 022-23766263
申请条件
1.德才兼备,学风严谨,遵守法纪及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岁(理工科不超过40周岁),具备或接近申请国家级、省部级人才称号者优先(可放宽年龄限制);
3.具备突出的学术业绩、广阔的学术视野、积极的创新意识、良好的协作能力;
4.有意愿全职加盟天津师范大学或与天津师范大学合作开展研究项目。
日程安排
论坛报名截至:2019年11月30日
论坛邀请截至:2019年12月10日
日程安排:
12月27日全天:报到,办理报销事宜;
12月28日上午:论坛开幕式;
12月28日下午:学院座谈、实验室参观、校园考察;
12月29日上午:学术报告、人才洽谈;
12月29日下午:天津工作生活环境考察;
12月30日全天:论坛结束,离会。
注:学校将为受邀人才提供国内外往返旅费,在津免费食宿及机场、火车站接送服务。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请扫描以下二维码或打开链接,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
联系单位:天津师范大学 国际高端人才论坛筹备组
联系人:葛老师(人事处)
电话:022-23766263(人事处)
链接:
https://www.wjx.top/jq/45351096.aspx
岗位薪酬、配套标准及相关政策
天津市相关人才政策
(一)《天津市引进顶尖人才专项资助实施细则》相关条款
1.本专项对于诺贝尔奖(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奖)、格拉芙奖、沃尔夫奖、泰勒奖、菲尔兹奖、维特勒森奖、拉斯克奖、图灵奖等国际性重大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或我国及发达国家(地区)的院士或国际权威学术机构成员。
2.来津主持市级及以上重点研发平台和创新项目,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聘用协议(合同);每年来津工作时间累积2个月及以上;持有我市人才“绿卡”A卡,外籍的还需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证。
3.每年在津工作累计6个月及以上的顶尖人才,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和200万元生活奖励资助;每年在津工作累计2个月及以上且不满6个月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和100万元生活奖励资助。
(二)《天津市领军人才聚集专项资助实施细则》相关条款
1.本专项主要资助全职引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领军人才:
①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②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带头人;
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3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排名第1位)的获得者;
④来我市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教授(研究员)职务的。
2.对符合条件①的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生活奖励资助;对符合条件②③④的领军人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生活奖励资助。
(三)《天津市吸揽海内外博士(后)来(留)津专项资助实施细则》相关条款
1.本专项主要资助年龄40周岁以下,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协议),毕业后两年内来(留)津工作的博士,或出站一年内来(留)津工作的博士后,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招收的博士后(非在职)。
2.给予毕业两年内来津或留津工作的博士(非在职),连续3年,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给予出站后一年来津或留津工作的博士后(非在职),一次性每人20万元安家费补贴;我市设站单位招收的博士后(非在职),给予一次性5万元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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