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发展研究院2023年春季赴市外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3名公告
时间:2023-04-03 14:17 | 信息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发展研究院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华区发展研究院现决定赴市外高校招聘研究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土地管理方向助理研究员1名;
城市规划方向助理研究员1名;
产业经济方向助理研究员1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一)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位证书)。
(三)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符合上述要求,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职位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不得应聘的情形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7日18:00。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请报名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同时上传)。
3.本人近期生活正面照片。
4.学历、学位证书。如考生为博士研究生的,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考生为硕士研究生的,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2022年9月1日以后出具,需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或院系推荐意见。
5.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
6.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报名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7.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8.反映个人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如:(1)在校期间,担任过院系级及以上学生干部;(2)在校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等荣誉表彰;(3)在校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奖学金。
(二)校园宣讲和现场报名
计划于4月10日(星期一)至4月12日(星期三)分别在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举行校园宣讲会,现场接受报名。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55-2333523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留学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用笔试(40%)和面试(60%)结合为主,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由考官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应聘者的业务水平和适岗能力进行综合测评。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薪酬按照我院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参照深圳市及同类市场机构薪酬情况及发展研究院实际运营状况确定。其他相关福利包括:
(1)购买五险一金。
(2)提供内部食堂。
(3)每年提供1次健康体检。
(4)可为外地员工提供临时周转宿舍。
(5)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深圳市及龙华区相关人才和住房保障政策。
(二)发展研究院将根据简历收集情况进行筛选,未通过简历筛选者,将不另行通知。考试具体安排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龙华区发展研究院负责解释。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研究院
2023年3月29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发展研究院2023年春季校园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2:深圳市龙华区发展研究院2023年春季校园招聘报名表.docx
原文出处:
http://www.szlhq.gov.cn/xxgk/rsxx/zkzp/content/post_10511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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