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青藏高原气象研究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时间:2023-04-03 14:10 | 信息来源: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青藏高原气象研究院(以下简称“高原院”)是中国气象局、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级科研机构,由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气象局、西藏自治区气象局、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联合举办,位于成都天府新区兴隆湖畔。
高原院立足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定位,面向国际气象科技前沿、国家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文明建设三大需求,着力解决我国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所面临的青藏高原大气科学关键科学和核心技术问题,为国家在高原及其周边地区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保护修复、稳边固边、重大工程建设气象保障等提供战略科技支撑。旨在提升对西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气象科技支撑能力,助力四川省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气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及成果转化,创新气象经济发展模式,带动气象产业发展。
高原院常年诚邀海内外英才加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向
1.青藏高原多圈层综合观测理论与技术
2.青藏高原多圈层相互作用机理与数值模式关键技术
3.青藏高原天气气候异常机理与预报理论
4.青藏高原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评估及“双碳”目标支撑技术
5.西南地区重大气象预报预警关键技术研发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1.品行端正,恪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气象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不存在影响录用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调查的情况。
(二)招聘人才层次和资格条件
1.领军人才
在相关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重大成就和贡献,具有很高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的科学家。在重大科学问题研究上有突出的统筹规划能力,能有效组织团队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国内引进的领军人才,应在高校、科研机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经历,具有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带领科研团队的经验,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项目或同等人才计划的资助。海外引进的领军人才,应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有正式科研或教学职位,担任教授(或相当)以上职务。
2.创新人才
具有开阔视野和前瞻性,能把握本专业领域世界科技前沿发展态势和现代气象业务发展需求,对气象科研业务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备引领本专业先进水平的能力和较深学术造诣。能有效组织团队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国内引进的创新人才,一般应在高校、科研机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经历,具有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带领科研团队的经验,获得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或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除杰出人才以外项目或同等人才计划的资助。海外引进人才应在国外高校、科研机构有正式科研或教学职位,担任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学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
3.青年拔尖人才
学术思想活跃,在本学科领域中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学术成果突出,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能够带领相关研究方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能够在学科建设上发挥重要作用。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国内引进的青年拔尖人才,应在大学或科研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具有博士学位,具备主持国家级科研业务项目(课题)的经验。海外引进的青年拔尖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连续3年以上在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科研工作的经历。
三、薪酬待遇及支持措施
(一)薪酬机制
1.按照一人一策的方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年薪参考范围为40—100万元,优秀者可另行商定。
2.按照地方政策提供一次性安居保障补贴。
(二)人才政策
1.符合省市相关人才政策标准的人才,正式聘用后高原院可协助申请相应待遇,包括落户、人才安居和“天府英才计划”等各项配套政策中所对应人才层次的服务保障。相关链接: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detail.action?id=114146&tn=6
2.符合中国气象局相关政策的可推荐申请气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入选者依规定享受创新津贴等待遇。优先推荐参加气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3.符合事业编制人员录用规定的,可申请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
4.依托成都市人才政策和四川天府新区有关政策,为人才提供子女教育资源和医疗保障。
(三)科研支持
1.高原院在人员、经费方面对引进人才予以全面支持,优先支持组建创新团队,根据需要匹配科研启动经费,领军人才、创新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的支持力度可达100—600万元。
2.可协助申请国家、省市级各类科研及人才项目。
3.提供良好的办公与科研实验用房。
四、遴选程序
1.申请人报名,高层次人才填写《青藏高原气象研究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申报表》,并提交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获奖等业绩成果和代表作等证明材料。
2.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选参加面试答辩。
3.根据面试答辩结果,经过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人选,签订工作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联系方式(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留学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人:蒋兴文、于飞
联系电话:028-67897927,010-68406718
Email:renshi_itpm@163.com,jiangxingwen@cma.gov.cn
原文出处:
https://www.camscma.cn/article/4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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