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业大学2018年面向海外诚聘高层次人才
时间:2018-05-04 14:29 | 信息来源:安徽农业大学
一、引进人才(团队)范围、专业方向
(一)一类人才
中国或国外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二)二类人才
1、国家“****”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外专****” 入选者,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2、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周岁。
(三)三类人才
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周岁。
2、国家“青年****”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长江学者,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四)四类人才
1、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农业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安徽省“百人计划”入选者,“皖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
2、国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助理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优秀人才,国家级科研机构研究员或成绩突出的副研究员,国内知名大学教授或成绩突出、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
3、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一区(中科院分区,下同)学术论文6篇以上,或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之和达到35上,其中SCI影响因子不低于10.0的学术论文2篇,或单篇SCI影响因子不低于7.0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SCI二区以上或A&HCI刊源刊物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本学科前20%的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篇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
(五)五类人才
具有海外留学背景、业绩突出的博士、博士后,或业绩突出的、学校急需的国内博士、博士后;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一区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单篇影响因子大于6.0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单篇影响因子大于4.0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SCI二区以上或A&HCI刊源刊物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本学科前30%的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三十五岁。
(六)引进人才团队条件和范围
团队带头人达到三类以上人才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等。
(七)专业方向:茶学(含植物次生代谢)、食品科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育、动物营养与饲料、兽医学、特种经济动物饲养、水产科学、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产品贮藏与加工工程、农村能源工程、农业经济管理、产业经济学、技术经济及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木材科学与技术、森林保护、森林保护学、森林培育、作物遗传育种、作物栽培与耕作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传统文化、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农业信息化工程、蔬菜、果树、园艺工程、农药学、植物病理学、农产品安全、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植物病理、环境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
二、引进人才(团队)待遇
全职引进的人才享受下列待遇:
(一)一类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3000万元,人文社科类350万元;
2、提供500万元-800万元购房专项补贴和安家费(税前);
3、提供年津贴不低于200万元(税前);
4、提供工作室及配套设施,在配备学术助手梯队和开展国际研究、交流等方面给予特别优惠;
5、配偶随调。
(二)二类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00万元-2000万元,人文社科类100万元-200万元;
2、提供200万元-400万元购房专项补贴和安家费(税前);
3、提供年津贴 80万元-120万元(税前);
4、配备科研助手,提供工作室及配套设施;
5、配偶随调。
(三)三类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500万元-1000万元,人文社科类50万元-100万元;
2、提供150万元-300万元购房专项补贴和安家费(税前);
3、提供年津贴60万元-100万元(税前);
4、配备科研助手,提供工作室及配套设施;
5、配偶随调。
(四)四类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0万元-200万元,人文社科类30万元-50万元;
2、提供80万元-150万元购房专项补贴和安家费(税前);
3、提供年津贴 25万元-50万元(税前);
4、配备科研助手,提供工作室及配套设施;
5、根据工作需要和配偶的具体情况商谈配偶工作调动事宜。
(五)五类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40万元-10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30万元;
2、提供50万元-80万元购房专项补贴和安家费(税前);
3、提供年津贴 15万元-30万元(税前);
4、提供必要的工作室、实验室,配备助手及配套设施;
5、根据工作需要和配偶的具体情况商谈配偶工作调动事宜。
引进的人才团队的待遇,按照团队人员组成和合同任务等协商确定。
非全职引进的人才享受下列待遇:
原则上非全职引进人才必须是本规定的三类以上人才。非全职引进的人才依据实际来校工作时间,按照月薪3万元-5万元发放工作津贴;每年报销一次来校往返差旅费,配备科研助手,提供来校临时住房、工作室及配套设施等。一般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特殊情况采取“一人一策”进行协商。
三、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安徽农业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任建东
电话:+86-551-65786065
邮编:230036
传真:+86-551-65786165
E-mail:rc@ah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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