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药学院2025年人才招聘公告
时间:2024-12-03 09:45 | 信息来源:青岛大学药学院
一、学院简介:
青岛大学药学学科始于1946年创建的山东大学医学院药理学科,2003年成立青岛大学医学院药学系,2013年成立青岛大学药学院。经过70余年的历史传承和创新发展,现设有药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点、专业学位硕士点,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点五个研究生学位授权点,药学本科专业,以及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0年获批药学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2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位列第45名,2024年以药学学科为依托的“药理学与毒理学”进入全球前2‰。学院的综合实力已跻身于省内同类院校的先进行列,在药学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
现有专任教师56人,博士学位人数占98%,海外留学经历人数占62.5%,包括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高水平领军人才4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2名,泰山青年学者7名,省级科技拔尖人才1名。现拥有“中央与地方共建药理学特色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高校药物靶标发现与鉴别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黄河流域酒精依赖相关重大疾病防治与新药创制协同创新中心”等6个科研平台。学院还与企业联合建立校内实验室,与鲁南制药集团共建“青岛大学青岛医学院鲁南药物制剂研究院”、与成都艾立本科技有限公司合建“青岛大学药学院-成都艾立本科技高端分析仪器研发中心”、与逢时海洋科技共建“青岛大学逢时科技高端制剂研发中心”等。
二、招聘岗位
招聘领域:药学、生物医学领域等相关专业
岗位:首席教授、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青年博士、实验教师、博士后
三、招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首席教授
学术造诣深厚,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能够引领学校“双一流”建设、推动学校服务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支持者、国家最高奖励获得者或相当层次和学术水平者。
(二)特聘教授
1.特聘教授第一层次:
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紧跟国际学术前沿,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包括获得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支持的青年人才或相当层次和学术水平者。或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青大人字〔2023〕12号)第一层次业绩条件。年龄原则在50周岁以下。
2.特聘教授第二、三、四和五层次:
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青大人字〔2023〕12号)相应第二、三、四和五层次业绩条件。第二层次特聘教授年龄须不超过50周岁,第三层次特聘教授年龄须不超过45周岁,第四和五层次特聘教授年龄须不超过40周岁。
(三)青年卓越人才
学术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有较大发展潜力。满足《青岛大学特聘教授青年卓越人才工程实施办法》(青大人字〔2023〕12号)青年卓越人才的业绩条件,或为学院教学、科研和学科急需的优秀博士。年龄须不超过35周岁。
(四)青年博士
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本科生教学工作。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五)实验教师
具有博士学位;能够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及关键实验技术的创新研发工作,为重大科研项目提供高级技术支持。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六)全职博士后
1.特别资助类博士后
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博士,近3年毕业,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重点资助类博士后
达到青岛大学青年卓越人才业绩标准、或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或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世界前200名、或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为国内双一流大学中的双一流学科的博士,近3年毕业,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一般资助类博士后
国内外知名高校近3年毕业、学术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项目资助类博士后
国内外高校近3年毕业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四、人才待遇
人才层次 | 薪酬 | 科研启动经费 | 住房 | 其他 | |
首席教授 | 年薪100万元(税前) | 自然科学(实验类)300万元;自然科学(非实验类)150万元 | 人才公寓一套 | 根据需要提供学科平台建设经费,配备团队、实验室,一事一议;职称聘为教授;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 | |
特聘教授 | 一层次 | 年收入约60万元(税前) | 自然科学(实验类)200万元;自然科学(非实验类)100万元 | 人才公寓一套 | 根据需要提供学科平台建设经费,配备团队、实验室,一事一议;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教授;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 |
二层次 | 年收入约55万元(税前) | 自然科学(实验类)100万元;自然科学(非实验类)60万元 | 安家费150万元(税前) | 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教授;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 | |
三层次 | 年收入约50万元(税前) | 自然科学(实验类)50万元;自然科学(非实验类)30万元 | 安家费80万元(税前) | 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教授。 | |
四层次 | 年收入约38万元(税前) | 自然科学(实验类)30万元;自然科学(非实验类)20万元 | 安家费50万元(税前) | 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副教授 | |
五层次 | 年收入约33万元(税前) | 自然科学(实验类)15万元;自然科学(非实验类)10万元 | 安家费30万元(税前) | 经同行专家评议和学校研究,符合要求者聘为副教授 | |
青年卓越人才 | 年收入约25万元(税前) | 自然科学5万 | 安家费20万元(税前) | ||
青年博士 | 国家政策性工资加科研奖励 | 自然科学3万 | 安家费2000元/月*36个月 | ||
博士后(全职) | 年收入约21万-37万元 | 在站期间同时享受国家、省、市各类博士后支持计划资助,与青岛大学教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
其他待遇:
(一)青岛市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1.具有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称号的引进人才,可申报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一次性30万元—100万元住房补贴或者租住或购买青岛市人才公寓;
2.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的博士后,青岛市给予其25万元安家补贴或者租住或购买青岛市人才公寓;
3.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就业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15万安家费或者租住或购买青岛市人才公寓;
4.对于首次来青就业的博士(后),青岛市给予连续三年1200元/月的租房补贴或者租住或购买青岛市人才公寓;
5.全球TOP200高校和知名科研机构的博士毕业生,可在满足申报要求的条件下,由学校协助申请青岛市相关人才待遇。
(二)入职青岛大学享受优质中小学及学前教育资源
学校现有青岛大学附属实验幼儿园、青岛大学附属小学(青岛金门路小学)、青岛大学第二附属小学(青岛燕儿岛路第一小学)、青岛大学双语实验学校、青岛大学附属实验小学、青岛大学即墨实验学校、青岛大学附属中学、青岛大学实验中学(青岛第五中学)及九年一贯制的青岛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等义务教育资源。根据青岛市各区义务制教育管理规定,学校协助办理以上学校入学相关事宜。
(三)医疗待遇
享受青岛市公务员医疗保险和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险。享受学校组织的每年免费体检。
报名方式: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直接递交材料等方式提出应聘申请。
报名材料: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青岛大学新引进人才应聘报名表》(附件1)、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2-82991202,15020021412
电子邮箱:qdyxyrcyj@126.com
原文出处:http://pharma.qdu.edu.cn/info/1070/4425.htm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