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商大学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时间:2024-08-05 11:06 | 信息来源:湖南工商大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个,招聘计划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工商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3日0时至2024年8月15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工商大学网站,点击“公众服务”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
(3)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硕士或博士各阶段均需提供);
(4)本人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及科研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
2.复审:直接考核开始前进行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直接考核。考核采取试讲和综合评议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
试讲:采取授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教学实绩等,总分100分。
综合评议:采取评议代表性成果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综合素养、教学科研综合情况及潜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公开招聘工作组将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定。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工商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688150(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8689012(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1.湖南工商大学2024年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工商大学
2024年8月2日
原文出处:
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408/t20240802_33420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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