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环境研究院2023年海外优青招聘公告
时间:2022-12-22 12:22 | 信息来源:山东大学环境研究院
一、山东大学简介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近年来山东大学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学校的综合水平和办学质量明显提升,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现有国家级各类平台基地26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部委级平台51个,另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科研平台150余个。目前有19个学科的学术影响力和贡献能力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5个学科进入ESI前1‰,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余所学校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
山东大学人才体系介绍
山东大学始终坚持人才强校战略,聚焦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发展的最优生态。学校始终以学科发展需要为根本,以尊重人才成长规律为前提,按照“引育并举、内外并轨、目标导向、动态管理”的原则,构建了“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后备人才”四个层次有序衔接的杰出人才体系。该体系立足破除“五唯”,将具有相应水平的人才纳入体系进行支持,在经费、薪酬、研究生招生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为不同学科、不同发展阶段的人才提供个性化支持,重点鼓励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为青年人才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上升通道。同时,积极为人才争取山东省各项优惠政策支持,发挥资源叠加优势,让青年人才安身、安心、安业。
为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目标,学校制定了一系列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共识在全校进一步强化,尊重人才、爱护人才、服务人才、成就人才的优良氛围已基本形成。
三、环境研究院
山东大学环境研究院组建于2003年11月,是学校直属的科研与研究生培养的独立单位,由中国工程院王文兴院士创建。环境研究院设有大气环境化学、环境理论化学与实验、环境生态学三个研究所,新建生态环境大数据创新研究中心(全职聘请王桥院士为首席科学家)。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学术型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点、资源与环境专业型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博士后流动站。
目前,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是山东大学“化学与物质科学”双一流学科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高峰学科计划”重点建设学科,在2021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位列前10%(第15名);环境/生态学科2015年进入全球ESI前1%,目前位列前3‰。
四、项目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五、支持待遇
1. 高起点岗位发展:聘任为事业编制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通过绿色通道聘任为山东大学杰出中青年学者(第一层次)。
2. 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年薪一般50万元以上,其中学校提供基础年薪50万元(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保、公积金等福利),研究院在学校年薪基础上根据业绩贡献叠加业绩绩效,另可享受代表性成果奖励,综合收入上不封顶。
3. 充足的科研经费保障:300-700万元(含国家和省拨经费)。
4. 优良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供安家及住房补助200万元(免税,含国家及山东省补助);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可享受优惠价格购买青岛校区二期住房一套;可申请学校专家公寓优惠租住,或租房补贴1500元/月;符合条件者可额外享受山东省人才引进补贴、属地购房补贴、生活和租房补贴等,济南最高可申请25万元留济补贴,1500元/月租房补贴,青岛可享受人才补助50万元。
5. 更多支持条件:学校充分考虑学科差异,建立薪酬增长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待遇的竞争力;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第二医院等多家附属医院为人才提供一流的医疗保健服务;山东大学基础教育集团为人才子女提供国内领先的基础教育;协助解决配偶工作;符合条件的人才同时可依托山东大学申报省、市顶尖人才(团队)创新创业一事一议,申领山东惠才卡,可享受出入境和居留、医疗保健、社会服务等29项绿色通道服务。
六、申报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 在2023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以上申报条件以国家基金委发布指南为准)
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原文出处:
http://www.hj.sdu.edu.cn/info/1018/38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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