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诚聘海内外英才
时间:2022-08-02 11:39 | 信息来源:未知
南海之滨,灵秀之地,坐落着一所年轻而又底蕴深厚、充满朝气的学府——汕头大学医学院。在各级领导和李嘉诚先生的亲切关怀和鼎力支持下,汕头大学医学院凭借得天独厚的优势,紧抓机遇,迅速发展成为国内医学院校的后起之秀。
汕头大学医学院拥有5所直属附属医院(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肿瘤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国际眼科中心)、1所口腔门诊部和3所临床学院(深圳儿科临床学院、罗湖临床学院、粤北临床学院),其中,第一附属医院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首批重点建设单位,是全国首批国家级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级全科医师临床(粤东)培训基地。另有2所直属化附属医院(粤北人民医院、深圳市罗湖区妇幼保健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深圳市儿童医院、海南省三亚人民医院、潮州市人民医院)和18个临床教学基地。
学院将以生命科学为中心,以多学科交叉渗透为重点,引领中国医学教育改革潮流,加入科研先进学院行列,将学生培养成立足当地、服务全国、放眼世界的高端医学人才。
为全面推进学科发展战略,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学院于2019年启动科研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由李嘉诚基金会捐资,总投资额达5亿元,预计2021年底前竣工交付。新科研中心将成为我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工作平台,为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因学校发展需要,我院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基础医学、药学、生物学、公共卫生、护理学、化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教学科研人才
二、基本应聘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
2.具有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
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具有教学经验或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可全职工作,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三、薪酬待遇
1.根据科教水平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薪酬福利待遇:
专业技术职务 |
年收入 (含省市资助) |
科研启动费 |
特聘教授 | 58万元以上 | 100-150万元 |
正高级职务 | 47万元以上 | 50万元 |
副高级职务 | 36万元以上 | 40万元 |
中级职务 | 32万元以上 | 15-30万元 |
说明:上述待遇仅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新引进教师。
2.根据受聘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的安家费及租房补贴、一次性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3.省财政对汕医引进人才给予以下支持:40周岁以下博士,给予每人生活补贴20万元; 45周岁以下博士后,给予每人生活补贴30万元;
4.认定为汕头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服务;
5.条件优秀者可优先推荐申报广东省各项人才资助项目。
四、联系方式
1.学科联系方式
学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基础医学 | 许老师 | 13829490141 | lyxu@stu.edu.cn |
生物学 | 李老师 | 13809291605 | nmli@stu.edu.cn |
药学/化学 | 高老师 | 13612409575 | ffgao@stu.edu.cn |
公共卫生 | 张老师 | 18029565670 | qyzhang@stu.edu.cn |
护理学 | 苏老师 | 15018803029 | jsu@stu.edu.cn |
思想政治教育 | 赖老师 | 13192332963 | chunslai@stu.edu.cn |
2.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754-88900466
邮箱:yxyrsk@stu.edu.cn
五、报名方式和要求
符合基本应聘条件者请将应聘材料清单发送至各学科联系人邮箱或yxyrsk@stu.edu.cn,面试另行通知。
应聘材料清单: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扫描件;
3.各阶段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扫描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5.近五年承担的课题项目、发表的论文、获奖成果等学术科研清单。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所需岗位招满即止,如遇国家、地方或学院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