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22-06-17 16:49 | 信息来源:河海大学
因工作需要,河海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1人
二、应聘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2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9月30日前获得学位。心理学或医学密切相关专业(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学专业优先),要求男性,需入住男生宿舍。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热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人格和谐完整,具有良好的人际互动能力。
3.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职责
1.承担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心理危机干预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承担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部分行政事务工作。
四、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
应聘者需在2022年6月19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材料完成个人报名。
电子邮件地址:xscxlzx@hh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心理教师应聘材料+海归博士网(www.haiguiboshi.com)”。
报名材料如下:
(1)《河海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专职教师岗位应聘申请表》;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3)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1套(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扫描件等1套;
(5)身份证扫描件和近期全身彩照1张。
2.考核
考核形式包括命题作文、笔试、试讲、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
(1)命题作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命题作文。学校结合命题作文完成的整体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笔试名单。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3)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4)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心理咨询专业胜任力。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试讲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成百分制的总成绩。
3.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列入拟聘人员名单。
因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4.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河海大学官网人事处主页进行公示。
5.聘用
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规定时间根据岗位需求一般为1个月,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2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河海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回答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099498
联系人:闫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河海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786018
联系人:吴老师
河海大学人事处
2022年6月13日
附件:河海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专职教师岗位应聘申请表.docx
原文出处:
https://rsc.hhu.edu.cn/2022/0613/c5179a23812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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