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2022年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22-04-13 09:16 | 信息来源:上海电机学院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学科领军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等,具体如下:
(一)学科领军人才招聘计划(事业编)
学科专业 | 应聘条件 | 薪酬待遇 |
电气工程类、机械类、材料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经济或管理类、设计艺术类 | 学术造诣深厚,承担国家重大、重点科技任务,产出重要学术成果,能引领本学科有突破性发展,有业内公认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声誉的国内外高水平专家。 | 一人一议 |
(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招聘计划(事业编)共15人
学院(部门) | 学科专业 | 岗位要求 |
电气学院 | 电气工程类、控制工程类、新能源工程类等 | 正高专业技术职务 |
机械学院 | 机械制造/机器人方向 | 教授 |
新能源汽车方向 | 教授 | |
电子信息学院 | 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通信工程及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相关专业 | 教授 |
商学院 | 经济或管理类专业 | 教授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语言文学 | 教授 |
德语 | 教授 | |
材料学院 | 微电子技术及相关专业 | 教授 |
设计与艺术学院 | 艺术设计学 | 教授 |
凯劳学院 | 智能制造 | 教授 |
文理学院 | 计算数学、应用数学 | 教授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教授 |
(三)教师岗位招聘计划(事业编)共57人
学院(部门) | 学科专业 | 学历 | 其他要求 |
电气学院 | 电气工程类、控制工程类、新能源工程类等 | 博士 | 相关专业 |
机械学院 | 机械类 | 博士 | |
新能源汽车 | 博士 | 智能网联汽车方向优先 | |
电子信息学院 | 计算机类(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物联网工程及相关专业) | 博士 | 相关专业 |
电子信息类(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及相关专业) | 博士 | 相关专业 | |
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博士 | 相关专业 |
市场营销 | 博士 | 满足双语课要求 | |
财务管理 | 博士 | 相关专业 | |
经济与金融 | 博士 | 相关专业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博士 | 相关专业 | |
能源经济 | 博士 | 相关专业 | |
材料学院 | 微电子技术及相关专业 | 博士 | 具有较强工程背景或科研能力 |
材料加工(材料科学、材料成型、焊接技术与工程) | 博士 | 具有较强工程背景或科研能力 | |
设计与艺术学院 | 工业设计 | 博士 | 工业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机械类、计算机类、艺术管理类相关专业 |
产品设计 | |||
数字媒体艺术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或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 | 博士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及相关专业或有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专业课的教学经历;具有较强科研能力 |
凯劳学院 | 机械类、电气类、信息类 | 博士 | |
德语 | 博士 |
二、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品德良好;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教学科研上有发展潜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引进待遇
(一)学科领军人才:待遇一人一议。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青年博士:按学校文件,提供相应的住房补贴等待遇。
(三)学校主校区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享有临港地区“双特”人才配套政策。符合条件的教师在人才住房租房、高端人才专项奖励等方面享有区域特殊政策,具体以政府操作办法为准。
四、应聘办法和流程
(一)个人应聘
应聘者填写标准版简历,模板请登录上海电机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hr.sdju.edu.cn)“人才招聘”栏目下“人才引进面试等相关工作表格下载”中查看,请连同相关资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发送至学院指定联系邮箱和人力资源处邮箱,具体联系方式见下表联系方式。(邮件主题格式:姓名-专业-应聘岗位+留学人才网liuxuehr.com)。
(二)资格审核
学校将会同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选拔面试
由二级单位在审查资格后,组织相关的专业面试、试讲与考察。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由相关校级会议审批。
(四)政审与体检
校级会议审批同意后,对拟录用人员组织阅档、政审与体检。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阅档、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事业编制人员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六)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五、联系方式
学院(部门) | 联系方式 |
人力资源处 | 021-38223002;zhaopin@sdju.edu.cn方老师、王老师 |
电气学院 | 021-38226275;dqxy@sdju.edu.cn 蓝老师 |
机械学院 | 021-38221151;wangdw@sdju.edu.cn王老师 |
电子信息学院 | 021-38223095;feihh@sdju.edu.cn费老师 |
商学院 | 021-38223151;yangbm@sdju.edu.cn杨老师 |
材料学院 | 021-38221169;lirb@sdju.edu.cn李老师 |
设计与艺术学院 | 021-64305025;zhengjy@sdju.edu.cn郑老师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21-38223098;djmy@sdju.edu.cn武老师 |
凯劳学院 | 021-38221298;liling@sdju.edu.cn李老师 |
文理学院 | 021-38223260;zhaohua@sdju.edu.cn 赵老师 |
外国语学院 | 021-38223391;chengs@sdju.edu.cn 成老师 |
原文出处:
https://hr.sdju.edu.cn/2022/0408/c1684a9637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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