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公告
时间:2021-09-15 08:31 | 信息来源:宿迁学院
宿迁学院是江苏省属公办本科高校,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地处历史悠久、生态宜居的全国文明城市—宿迁市,东邻大运河,西傍古黄河,与国家4A级景区项王故里隔路相望,交通便利,风光秀美。学校现有43个本科专业,覆盖文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4800余人,专任教师700余人,馆藏纸质图书137万册,电子图书150万种。建有11个实验中心,下辖110多个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亿多元。
学校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广泛融合社会办学资源,与地方政府和10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紧密联系,为教师开展应用研究与社会服务打造多元平台。学校坚持高质量发展,聚焦人才培养质量,聚力教师队伍建设,构建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立足新时代,迈向新征程。为加快推进高水平有特色应用技术大学建设,推动教学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机电工程学院、管理学院院长各1名,竭诚邀请海内外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加盟我校。
一、招聘岗位及学科专业要求
1.机电工程学院院长:机械工程相关学科方向;
2.管理学院院长: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等相关学科方向。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严守师德师风,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能准确把握本学科发展动态,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学术影响力;
3.掌握高等教育规律,熟悉本学科人才培养规律,具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对学院发展具有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
4.具有博士学位、正高职称或海外终身副教授,其中有3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聘期内能够全职到校工作。
三、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事务;
2.重点负责学院的中心工作,对接学校战略目标,制定学院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健全完善学院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
3.推进学院的学科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组织学院教师开展学术前沿领域研究,在国内外高层次期刊上发表科研成果,提升学院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4.积极引进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着力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补充和培养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5.组织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
6.加强产学研结合,推动与本学科相关产业的合作,为江苏省和宿迁市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四、聘期和待遇
1.采取聘任制方式,受聘者与学校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首聘期3-5年,其中试用期1年;
2.实行年薪制,根据受聘者的学术业绩和岗位职责,学校提供不低于每年60万元人民币的薪酬,并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标准给予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3.学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配偶工作,具体面议。
4.对于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受聘者,根据受聘人员的具体情况可采取委任制管理。
五、应聘时限
从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截止。
六、招聘程序
1.个人提交应聘材料。包括以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各类资格证件佐证材料(扫描件)。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从第一学历起,如在国外获得学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或聘书)等。
(3)近五年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清单及代表性成果,及其他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管理业绩的各种材料。
(4)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上述材料请压缩打包统一命名“姓名+应聘某某学院院长”,发送电子稿至:rsc@squ.edu.cn。
2.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适岗性审核。
3.业绩综合评价
资格审查通过者,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业绩综合评价,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面试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负责报销面试人员往来交通费和住宿费。
5.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6.聘任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相关程序予以聘任。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27-84202303 0527-84205686
邮 箱:rsc@squ.edu.cn
通信地址:中国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宿迁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23800
宿迁学院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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