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2021年引进人才公告
时间:2021-06-30 21:17 | 信息来源:哈尔滨师范大学
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外引进各类人才,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成立于1951年,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属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学校设有26个学院(部),82个本科专业,建有一批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群)和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校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是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材料科学、化学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美术学和中国语言文学4个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入选省“双一流”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专业教师队伍,有多名教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等。为继续建设和充实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拓宽人才来源渠道,我校现面向国内外引进各类人才。(学校简介详见http://www.hrbnu.edu.cn/)
二、引进人才类型和需求
引进人才类型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
引进人才需求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2021年上半年引进人才需求表》(附件2)
三、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原则上应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具有良好的本科、研究生教育背景,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特殊年龄要求的岗位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2。
(五)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六)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享受待遇
被录用人员纳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同时享有以下待遇:
1.安家费5万元;
2.可申请博士科研启动金,人文社会科学类4万元,自然科学类6万元,工程技术类8万元(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条件的优秀博士,可与学校签订引进人才协议,兑现人才待遇。
五、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16:00。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rbnu.edu.cn/)主页“人才招聘”专栏进入报名系统。
(2)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提交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rar)的形式发到指定电子邮箱hsdrczp@126.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学院+应聘岗位编号”)。
(3)接受招聘会现场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
(1)《哈尔滨师范大学2021年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3);
(2)《哈尔滨师范大学2021年引进人才政审表》(附件4);
(3)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时需认真阅读应聘须知,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聘者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每名应聘者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
(3)应聘者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自报名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在此期间,应聘者登录报名网站或本人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请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照报名要求中的第3点“报名提交材料”的顺序将确认材料排序。
4.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哈尔滨师范大学2021年引进人才报名表》、《哈尔滨师范大学2021年引进人才政审表》原件和全部相关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方式和内容:
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科研业绩成果、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等。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特殊情况,需增加录取名额的,须经学校研究同意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六、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思想政治表现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审批。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rbn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九、有关说明
(一)录取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由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二)拟录取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复印件1份及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报到证原件,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拟录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过程中有关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451-88060380
邮编:150025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451)88060920。
附件: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1年6月28日
原文出处:
http://cs.hrbnu.edu.cn/info/1020/253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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