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实验教师
时间:2021-06-23 21:06 | 信息来源:大连海事大学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教师9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品行;
(三)热爱高校实验教师工作,具有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四)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五)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技能条件及实践经验;
(六)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为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情况年龄要求详见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
(七)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到校办理入职手续。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具体条件
详见《大连海事大学公开招聘实验教师岗位信息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参照《大连海事大学师资引进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大连海事大学官网、大连海事大学官方微信平台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7月10日。
2.报名方式:
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至对应岗位的招聘邮箱,邮件标题和电子版应聘材料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命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材料:
(1)《大连海事大学拟聘用人员登记表》(附件2);
(2)附件材料:主要包括论文、科研项目、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或任职证书、奖励证书等扫描件,做成一个PDF文件;
(3)大连海事大学公开招聘实验教师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3)
(4)亲属关系承诺书(附件4)。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程序。面试考核程序根据各招聘学院(中心)实验教师公开招聘考核方案/办法实施。
参加面试考核人员需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学校现场审核资历条件和相关证书的真实性,对证件不全或资质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通过考核人员由学校组织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与签订合同
通过体检和考察人员,由学校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交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连市凌海路1号
邮政编码:116026
联 系 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23129
大连海事大学
2021年6月22日
附件【1 大连海事大学公开招聘实验教师岗位信息一览表.pdf】
附件【3 大连海事大学公开招聘实验教师应聘人员一览表.xlsx】
附件【4 亲属关系承诺书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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