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公告
时间:2021-04-15 11:33 | 信息来源:江苏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一、学校简介
江苏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普通高等学校, 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镇江素有“天下第一江山”之美誉,地处中国第一大经济圈—长三角都市圈,是宁镇扬一体化核心城市,是国家知名的生态文明城市和生态宜居创新型城市,拥有发达的铁路、公路和水路交通,是沿江南北联动的重要交通枢纽城市,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经济发展潜力。
学校现有镇江长山、梦溪 2 个校区和张家港校区以及上海办事处(占地 3979 亩);有教职工 2200 余人; 在校普通本科生 18250 余人,研究生4060 余人,留学生 730 余人,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在校学生 7560余人。 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3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4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20 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别 10 个,本科专业 66 个。目前,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 3 个学科进入 ESI 学科全球排名前 1%。拥有 15 个国家级、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1 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11 个国家级、省部级公共服务平台, 2 个国家级、省部级技术转移中心, 1 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 10 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2 个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含建设基地 1 个)。
二、机械工程学院简介
机械工程学院始终坚持服务船舶机械装备行业,人才培养定位与国家战略发展需求相契合。学院起源于1978年镇江船舶学院的机械制造工艺及装备专业,1993年获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硕士点,2005年获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两个硕士点,2010年获机械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
机械工程学科是江苏省优势学科(主干方向)、江苏省重点学科、国防科工局特色学科,在2015年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中获优秀等级,学科支撑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为国家一流建设专业。经多年建设,形成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功能表面设计与制备等4个学科方向。本学科长期围绕船舶机械装备的关键科学问题和共性技术难题开展深入研究,形成了鲜明特色。学科参与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航空母舰、海上大型绞吸挖泥船等国家重大装备的研发工作,在船用主辅机设计与制造、舰船装备机电控制和船舶机械装备仿生设计等领域优势突出,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技术领域特色鲜明,社会经济效益显著。近五年主持承担科研项目近200项,经费达8000余万元,主持获得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江苏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参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二等奖1项,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等。主持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国防基础研究项目和国家自然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9项,主持各类省部级科研项目39项;授权发明专利253件,获国际PCT专利8件;发表SCI收录论文93篇、EI收录论文78篇。
学院教职工现有108人,其中专任教师90人,博士生导师3人,正高职称13人,副高职称38人,博士65人;双聘院士1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对象3人;镇江市劳动模范1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4人次;江苏省自科优青1人;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2人次,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0人次,优秀教学团队1个;江苏省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1个;市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2人。
学院拥有国家级海工装
与船舶数字化制造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以及省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5个,作为江苏省唯一支撑船舶机械装备行业的学院,为船舶行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目前已成为我国国防和船舶机械装备行业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近五年,主持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奖4项;培养研究生354人,就业率100%,其中17人继续攻读博士研究生。学科建有完善的“辅导员+导师”教育与培养工作体系和相配套的育人制度,学生思想政治素养高,毕业生受到行业高度认可。
三、人才需求专业
学科(方向)/专业 | 职称/学历 | 数量 | 备注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及理论 智能制造 工业设计 |
教授 副教授/博士 应届博士 |
17 |
紧缺专业: 机械电子工程 智能制造 工业设计 |
四、引进待遇
学校为加盟我校各类优秀人才提供优厚的引进待遇,具体如下:
1.学科(学术)带头人及以上人才购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标准
(1)购房补贴、安家费标准
补充说明:首聘期内(进校前三年,下同)获批更高等级人才项目的领军人才和获批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并达到领军人才级别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可兑现购房补贴、安家费差额。
(2)科研启动经费标准
2.补充师资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标准
(1)购房补贴标准
补充说明: 首聘期内获批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达到领军人才级别的海内外博士,可兑现购房补贴差额。
(2)科研启动经费标准
3.其他引进待遇
(1)人才津贴:海外学科(学术)带头人提供人才津贴 10 万元/年,国内学科(学术)带头人提供人才津贴 3 万元/年;均保留三年。
(2)业绩津贴:学科(学术)带头人按正高四档发放业绩津贴,海归博士(后)按副高一档发放业绩津贴,国内博士后、博士副高按副高二档发放业绩津贴,国内博士按副高三档发放业绩津贴;均保留三年。
(3)职称政策:特别优秀的海内外博士可申请快速认定教授、副教授。
(4) 过渡房安排:优先安排入住教师公寓 1 年(缴纳一定的房租),若校内没有房源时可提供租房补贴(学科、学术带头人 1500 元/月,补充师资 1000元/月,资助 1 年);领军人才过渡房安排可面议。
五、应聘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获奖证书等材料同时发送至联系人。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姓名+应聘部门+应聘专业+毕业院校+博士/博士后+现聘职称。
联系人:薛老师
邮箱: xueyu1027@just.edu.cn
联系电话:051184493568
原文出处:
https://jixie.just.edu.cn/2021/0408/c9384a284769/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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