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52名
时间:2021-01-18 16:41 | 信息来源:上海商学院
招聘需求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精神,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52名。
(一)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艺术学、商务英语学科专业带头人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修养;
2.具有岗位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原则上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声誉,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
3.熟悉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管理工作或带领团队的经验。擅长带领学术团队,有培养青年教师的热情和经验,能够带领团队实现科研成果的跨越性突破;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身体健康。
(二)各专业专任教师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修养;
2.具有岗位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3.应聘人员年龄,应届博士一般不超过40周岁,教授一般不超过50周岁;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或年龄要求;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
(三)户籍要求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居住证一年限制。
招聘办法
1.报名
请将个人简历、《上海商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到相关学院或部门邮箱(见附件1),同时抄送sbsrsc@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学院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最高学历”。
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
2.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比例确定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试或试讲,并通知入围者。
3.考核
由人事处会同相关二级学院或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招聘要求及报名岗位要求进行考核,组织面试或试讲。
4.体检
依照考核情况确定通知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地区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方面情况。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各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1
如需政策咨询,可联系人事处李老师联系电话:021-67105340
上海商学院
2021年1月14日
下载附件
附件1:2021年上海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
原文出处:
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10114/t0035_1397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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