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启事
时间:2021-01-15 10:16 | 信息来源:中国政法大学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度招聘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优良的教师职业素养。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背景,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公开发表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能够承担高水平课程的授课任务。
4.国内应届毕业生的派遣证、毕业证、学位证均须为2021年取得,在读期间不得存在人事或劳动关系、不得缴纳社会保险,其中非北京市常驻户口国内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留学回国人员应当于2021年10月31日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学历学位、回国不超过2年且未经派遣;博士后须于2021年内自海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出站;京内调入人员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取得较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京外调入人员须为教授、博导,已取得突出的教学科研成果,为本专业领域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8周岁。
5.应聘人员的高等教育各阶段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6.非本校教职工配偶、直系血亲及其他近亲属关系(具体范围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
三、报名截止日期
国内应届毕业生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5日,其他来源应聘人员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政法大学招聘网(zp.cupl.edu.cn)注册、填写简历并选择所应聘的职位进行投递。
2.各用人单位组织简历筛选、面试、试讲等考察工作。
3.学校层面对应聘者进行考察、审批、体检及公示。
4.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相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享有事业编制;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为被录用人员提供周转房、公租房、住房补贴、青年教师生活补贴专项基金等福利。同时,学校为专任教师岗位人员建立了多元化的职业发展培养体系:
1.为了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提升青年教师的科研创新能力,设立了“新入校青年教师科研启动资助计划”,为新入校教师提供5万元人民币的科研启动资金。
2.专任教师入校工作2年后,教学科研业绩优良者可以参加“中国政法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海外提升专项资助计划”遴选,赴海外名校进行为期1年的研修。
3.为培养造就新一批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学校实施“钱端升杰出学者支持计划”,专任教师入校工作3年后,可以参加遴选,获得每人每周期40至6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资金,对于期满考核优秀的支持计划入选者,给予5年特殊津贴奖励,每年5至8万元人民币。
4.根据专任教师的学术成果与科研贡献等指标,给予5至30万人民币不等的科研资助。
5.学校为人才引进人员提供相当数额的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
具体标准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人事科联系人:闫老师,联系电话:010-58909113;
人才引进联系人:尹老师,联系电话:010-58909660。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2021年度专任教师岗位需求及招聘具体条件 .xlsx
人事处
2021年1月11日
原文出处:
http://rsc.cupl.edu.cn/info/1012/39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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