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招聘启事
时间:2020-01-15 15:34 | 信息来源:首都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六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
根据上级单位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各类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教学科研岗位;
(二)非教学科研岗位;
(三)设岗部门、岗位类别、专业要求、学位学历要求、岗位数量、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请参见附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高校工作,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身心健康,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满足申报岗位的条件要求,符合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
(三)教学科研岗位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一般具有国际化教育背景。非教学科研岗位应聘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博士优先;
(四)其他要求
应届毕业生:应为正常参加2020年毕业派遣的应届毕业生,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及其他不良记录,能于2020年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学科研岗位博士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非教学科研岗位博士年龄一般为32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年龄为27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达到设站单位要求,能于2020年年内按时出站报到,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就业落户要求,能于2020年年内办理就业落户手续。
本市调入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且符合相关岗位要求。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报名方法及时间
(一)应聘者须登陆首都师范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cnu.edu.cn)按照要求填报信息、提交岗位申请。招聘启事附件中所留邮箱用于问题咨询,仅通过邮箱投递简历报名无效;
(二)每人可选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
(三)教学科研岗位、实验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17:00,非教学科研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31日17:00。
五、应聘人员的待遇
按国家、北京市及校内有关文件执行。
六、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学校审核和公示。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登陆首都师范大学招聘系统,选择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提交应聘申请。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及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初选以函选或面试的形式进行,通过人员进入初试。
(三)初试
1.教学科研岗位、实验岗位
由用人单位组织教学科研岗位、实验岗、师资博士后岗初试。教学科研岗初试包括面试、试讲、学术科研成果及水平评价。实验岗初试包括面试、实验技能测试、学术科研成果及水平评价。初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排名第一者进入复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2.非教学科研岗位
由学校组织非教学科研岗位初试,形式为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若实际结果不足1:5,以实际人数为准)。
(四)复试
由学校组织相关领导、专家组成评议小组,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1.教学科研岗位、实验岗位
复试形式为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2.非教学科研岗位
复试包括面试和实习两个环节。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第一者进入实习环节。实习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给出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应聘人员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体检。
(六)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
由学校分期在校园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七、其他说明
(一)学校将通过招聘系统、电话等形式通知各环节通过人员参加考试等相关事宜,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应聘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二)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聘用人员岗位等级:拟聘用的硕士研究生一般聘在专技十二级及以上,拟聘用的博士研究生一般聘在专技十级及以上,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拟聘人员及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等无专业技术职务的拟聘人员须经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认定并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首都师范大学人事处所有。
首都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0年1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教学科研 实验岗位
附件2: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非教学科研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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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http://rsj.beijing.gov.cn/xxgk/tzgg/202001/t20200109_1569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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